道德向法律的转化与制度专业化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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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个体选择和社会选择都是基于理性的,作为公共选择的制度的产生旨在增进社会福利。制度大致可分为道德和法律两部分。道德和法律的分野也是理性的结果,即:当某项社会约束的整体社会收益大于执行成本时,宜于采用法律的形式;否则,则宜于采用道德的形式。道德与法律的分界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受到专业化分工水平的制约。(剩余13382字)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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