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演化博弈与共治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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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提出与文献回顾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主要由政府承担。政府部门的执法资源短缺且监管负荷过重等因素,导致政府监管部门之间责任相互推诿,甚至造成政府监管部门与食品厂商之间的“合谋现象”①。实践证明,政府监管部门在我国食品安全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为弥补政府部门监管的局限性,学者提出由政府和行业协会等主体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理念②。(剩余943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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