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之中国路径

——基于行政权与司法权关系理论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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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保护优先、预防为主”治理理念的不断深人人心,我国环境司法亦经历着从“后果控制”到“风险预防"之转型。[近些年,司法机关开始积极探索预防性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并逐步成为环境风险治理的掌舵者。与此同时,在“问题对策论”和实用主义立场的影响下,我国环境司法亦开始由“克制司法”向“能动司法"转型,通过发挥前端治理效能,积极主动维护环境公共利益。(剩余1281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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