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预转固实研究

——以太原城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项目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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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购建的固定资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而不是全部完成工程竣工决算时就应该将在建工程科目金额结转为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简称“预转固”。城市轨道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数额大、建设周期长、工程覆盖单位多、涉及专业门类广。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之前,办理交付资产验收移交、核定工程新增资产价值的工作千头万绪、异常复杂,成为困扰地铁行业的一大难题。(剩余419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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