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群英为“男女平权”奋斗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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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后的1912年2月,“临时参议院”在起草《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时,草案中没有“男女平权”的条文。中国同盟会第一个女会员、民主革命家、教育家唐群英,以女子后援会会长名义,于1912年2月20日在南京联合筹组“女子参政同盟会”,要求政府承认女子参政权。她向参议院递交《女界代表唐群英等上参议院书》。(剩余68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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