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二次打赏”申请退款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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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某天深夜,年仅10岁的小州趁母亲睡着,拿起母亲的手机在某短视频平台登录母亲的账号看起了直播。光看直播还不过瘾,小州还根据其此前偷偷记下的母亲支付宝密码,在该平台充值了近2万元给主播们“刷礼物”。

几天后,小州的妈妈发现了他的打赏行为,于是便在该平台的“未成年人误充值退款”通道申请了退款。退款过程中,平台方多次提示“若发生未成年人二次打赏行为,则该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应由未成年人自行承担”。(剩余48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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