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大厂”如何治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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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对拼多多原招商运营经理张某甲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因在2020年至2024年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商家财物共计208万余元,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这起发生在互联网公司的典型案件,再次将民营企业内部舞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法律适用与行业治理问题推向公众视野。(剩余31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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