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典型担保非典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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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民法典》第388 条容纳非典型担保是一个重大革新,为建构我国现代统一开放的担保制度奠定了法典基础。学者的动产担保物权一元模式、非典型担保特别法模式、非典型与典型担保并列模式,难以解决传统学理自身的体系矛盾,《民法典》第388 条面临着不同的释义路径。主流释义倾向于将成熟的非典型担保物权化,不符合《民法典》第388 条的立法旨意也不符合传统学理基本逻辑。(剩余113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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