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股权家族信托的价值功能与制度创新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摘 要:股权家族信托是我国产权保护事业的晴雨表,建议联动修改《公司法》《证券法》与《信托法》。信托产权结构包括信托财产所有权与信托收益所有权。为增强信托财产公示公信效力、保护信托财产独立性与完整性,建议将《信托法》第10 条第2 款规定的信托财产登记效力明确为设权效力,而非简单的对抗效力。鉴于股权信托登记制度真空容易导致受托人、善意相对人与股权受益人之间成讼,建议推进信托股权登记制度的统一化、数字化与透明化改革。(剩余32628字)

monitor
客服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