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大讲堂” 家校社协同育人模式

——以宁波高新区外国语学校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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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基础教育正处在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明确了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法律地位,“双减”政策的深化对育人方式创新提出了具体要求[1]。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印发的《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则直接为实践探索提供了政策指引[2]。在此背景下,打破家庭、学校、社会之间的育人壁垒,构建目标同向、资源互通、优势互补的协同育人新生态,成为基础教育阶段学校面临的重要现实课题[3-4] 。(剩余420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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