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系统思维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立法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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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结合我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时代内涵和实践要求,依据系统思维理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法不仅具有充分的立法根据,而且拥有独特的立法内容,还有必要规定相应的违法责任。从立法根据而言,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法应与宪法和相关法律紧密对接,深度体现其法律根据和事实根据;从效力内容上讲,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法需与教育法、企业法、科技法、劳动法等法律合理衔接,补足现有法律关于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规定的未尽事项;从违法责任上说,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法要与相关法律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相统一。(剩余1239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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