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降资产风险因子 险企资本监管松绑
9月10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1.差异化调节最低资本要求;2.引导保险公司回归保障本源;3.引导保险公司支持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4.引导保险公司支持科技创新。
此次《通知》的发布,旨在为引导保险公司支持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及进一步促进保险业回归本源和稳健运行,在保持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0%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50%监管标准不变的基础上,根据保险业的发展实际,在不调整偿付能力红线的前提下,在最低资本要求、股票投资风险因子等方面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剩余14611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