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净值化转型监管趋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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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监管召集六大行部署银行理财产品摊余成本法的应用安排,具体安排如下:第一,资管新规过渡期结束后(2021年末),不得再存续或新发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定期开放式理财产品;第二,除严格按照现行监管规定使用摊余成本法计量外,对于理财产品2021年9月1日后新增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资产,均应优先使用市值法进行公允价值计量,暂不允许对除未上市股权外的资产采用成本法估值。(剩余786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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