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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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评价的“指挥棒”作用,促进产业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相关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科技自立自强,聚焦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突出行业特色,以需求为牵引,以应用为导向,创新评价机制,完善评价体系,以评价助创新、促熟化,推动早出成果、多出成果、出好成果,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支撑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剩余365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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