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2月至4月开展动态汽车衡计量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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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动态汽车衡(车辆总重计量)计量监督检查的通知》,于今年2月至4月开展动态汽车衡计量监督检查。

动态汽车衡广泛应用在高速公路收费系统中,作为计重收费的重要手段,通过称量的汽车总重,作为收费依据。汽车通过动态汽车衡称量时,不需要将车停下,即可在运动中完成汽车总质量的称重。(剩余37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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