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付式消费规范发展扎紧法治篱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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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式消费一直是消费热点难点问题。近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预付式消费作了明确规定,规定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不得降低商品或服务质量,不得任意加价,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应停止收取预付款,停业或迁移场所应提前告知等。(剩余102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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