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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吨假冒伪劣商品统一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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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16省(区、市)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统一销毁行动。

主会场设在湖北省咸宁市,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上海、江苏、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甘肃等15省(区、市)设分会场,主、分会场同步销毁。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参加主会场活动并启动统一销毁仪式,湖北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省长张文兵致辞,中外权利人代表到场发言。(剩余65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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