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打开文本图片集

全国首部以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地方性法规——《嘉兴市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促进条例》,经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通过,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以“均衡发展”为立法主旨,从政府责任、部门职责、服务设施、服务供给、社会参与、激励保障等多方面,对嘉兴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进行了规定。(剩余2273字)

目录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