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监督权 谱好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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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权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完善监督法及其实施机制。在认真总结监督法施行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人大监督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监督法,进一步完善了人大监督制度机制。
今年以来,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人大监督工作的各项指示要求和会议精神,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精准把握新任务新要求、精准锚定新目标新定位、精心实施新举措新抓手,推动我省人大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剩余364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