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探索“1+1+1”重点绩效评价机制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打开文本图片集

近两年,丽水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实施“1+1+1”重点绩效监督模式,通过每年选定一项财政支出政策、一个政府投资项目、一家单位整体支出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建立起预算审查、执行跟踪、绩效评价、成果运用的全流程闭环监督机制,有力推动预算单位绩效理念、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双提升”。

“四个紧扣”,让评价对象更具代表性

“1+1+1”重点绩效评价的第一步,便是确定评价对象,它将直接关系绩效评价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剩余2705字)

目录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