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绿色低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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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于2024年9月27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对于总结固化提升我省绿色低碳发展领域改革创新成果、破除高碳发展路径依赖,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照国家部署 调整双控制度

国家明确“十五五”时期即实施碳排放双控、不再实施能耗双控。(剩余19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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