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行刑反向衔接“可处罚性”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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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可处罚性”是生态环境行刑反向衔接的核心问题。违法情节轻微标准不明影响了检察意见“可处罚性”的衡量。行刑证据转化程序未细化,检察意见跟进监督不足,难以保障“可处罚性”实施。“行刑倒挂”带来处罚执行难问题,影响“可处罚性”结果落实。应对法益实质性损害量化评估,明确处罚标准。细化证据转换规则,跟进监督保障处罚规范实施。(剩余368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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