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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债权执行异议的审查路径及救济方式

摘 要:对到期债权的执行异议来源于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抗辩权的行使。在审查次债务人对到期债权的执行异议时,可以通过区分次债务人提出异议所对应的不同阶段,选择正确的异议处理方式,从而避免因审查路径不当,导致法律适用错误,影响权利人对救济方式的选择,损害其合法权益,进而降低执行效率。

关键词:到期债权 次债务人 执行异议 审查路径 权利救济

一、对到期债权提出执行异议的制度来源

次债务人对到期债权提出执行异议法律制度的实体法基础,来源于已为民法典第535条所确立的债权人之代位权。(剩余465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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