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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未检职能的内生与外延

摘 要:新修订施行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大篇幅增加人民检察院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职责内容,并将人民检察院作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主体在总则中予以明确,赋予了新时代检察机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使命任务。围绕贯彻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既要聚焦未成年人检察办案职责本身“向内看”,积极践行双向保护原则,突出对重新犯罪的预防,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又需前探预防“关口”,延伸预防“触角”,联合家庭、学校、社区等方面共同推动建立完善全社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制度体系,切实提升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实效。(剩余547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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