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假买假”的全领域认可与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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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99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对食药领域的“知假买假”行为给予了认可,但同时造成了我国《食品安全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上的不统一。实现对全领域“知假买假”行为的认可不仅能够使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统一适用,并且对于社会公益的保护也有极大的积极作用。(剩余676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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