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倒卖铝粉的行为能否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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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葛某某注册成立北京某化工技术有限公司,2008年起其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向有资质的湖南某公司等多个单位以每吨铝粉1万元至2万元的价格进货后,又通过签订销售合同方式以每吨加价1000元左右的价格销售给北京某公司、上海某公司等20余家有资质的公司,在2008年至2020年间售卖铝粉共计人民币800余万元。(剩余5799字)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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