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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立法引领公共采购信用体系改革

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設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对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作用。我国非常重视信用体系建设,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2003年《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剩余608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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