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音的律学相关理论探究

——以十二平均律“上四下五精密调律法 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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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重生先生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凡是掌握钢琴调律技术的人,都知道‘拍音’对调律的重要性。如果一位钢琴调律师对于‘拍音’能够有真正的认识与理解,那他就掌握了钢琴调律的真谛。否则,他只是一位‘一知半解’不合格的钢琴调律师”,[1]可见,拍音在钢琴调律过程中的重要性。但笔者通过对钢琴调律行业现状的初步调研后发现,社会上一些所谓的“速成”培训机构在培训时、一些所谓的调律师在调律作业过程中都仅仅是机械的记住相关音程的拍音速度,例如将十二平均律“四五度分律法”中的所有四度拍频记为1拍/秒、所有五度音程拍频记为0.66拍/秒等,却很少有人真正了解和掌握以上拍频的相关律学的理论依据,这也就导致这些调律师在进行调律作业时,没有充分的理论支撑去灵活地应对和解决调律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调律的质量当然也就很难得到保证。(剩余74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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