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体系的制度逻辑和时代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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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非遗法体系以“国家在场”与系统论作为制度逻辑和理论来源,既是国家治理义务连结传统社会的范式,也是“国家在场”系统性嵌入非遗法律的应然选择与实然结果。法人类学视角下非遗法体系通过文化治理的社会实践、地方自主与国家动员的法律整合、批判反思“符号暴力”重构文化权力关系,形成国家真实在场、融合在场、深度在场的制度经验,并在权力场域中通过名录和传承传播制度、行政管理体制、乡村振兴国家战略形塑行动者逻辑。(剩余1262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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