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印发〈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28号)。该《标准条件》明确,我省中职学校设文化课、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职称类别,两类教师职称均设置到正高级。
以下为《标准条件》全文。
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领域职称制度改革,客观评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根据国家和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特点及要求, 制定本标准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剩余13244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