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的实践与启示
摘 要:生态文明法治是生态文明的法治形态,是生态文明与法治文明的有机融合。近年来新疆不断探索法治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方式方法,以完善文明建设相关法律制度,铁腕治污、强力执法,强化生态司法保护,增强全民生态保护法治意识为抓手,构建完备的生态文明法治保障体系,为护航美丽新疆建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建立协同共治的生态治理模式、建立健全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建立与时俱进的动态司法救济机制、探索生态保护修复机制、加强跨区域协作机制是新疆在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中积累的宝贵经验,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了市域层面的样本。(剩余1425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