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神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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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以为,“神童”只是对特别聪慧的少儿的美称。浏览前人传记,常见“少有神童之誉”之类的话,近读南宋(生卒年不详,约宋理宗绍定前后在世)《朝野类要》,始知不仅此也,那时的“神童”其实是纳入科举制度中管理的:

神童:十岁以下能背诵挑试一经或两小经(指《论语》和《孝经》),则可以应补州县小学生。若能通五经以上,则可以州官荐入于朝廷,而必送中书省覆试。(剩余305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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