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农村部门下放宅基地执法权到乡镇、街道行使的合理性分析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摘要:2020年《土地管理法》修订后,农业农村部门开始负责宅基地改革管理有关工作,依法承担宅基地违法查处职责。但由于《土地管理法》第78条对土地的表述没有明确为农村宅基地,造成涉及占耕地建房违法查处的资规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执法存在争议。河北等省从实际出发,推动宅基地执法下放乡镇,解决执法争议。基于此,本文主要对宅基地执法下放合理性进行分析和探讨。(剩余2696字)

目录
monitor
客服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