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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受伤,能否讨要误工费?等

问:我今年73岁,以种菜为生。一天,我骑三轮车被一辆汽车撞倒,交警判定对方全责。我的伤情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住院、治疗4个多月,花了6万多元医疗费。协商赔偿事宜时,我提出了误工费赔偿要求。对方认为我已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没有劳动合同、返聘协议等相关资料佐证误工损失,不愿赔偿。请问,我能主张误工费吗?

刘女士(湖南湘潭)

律师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剩余153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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