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普法教育模式变迁研究

——以河北省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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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1986年以来,我国开展了五年为一轮全国范围的普法教育,至今已进入第八轮规划。普法教育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在“政府主导”的总体模式下,根据法律需求与法律供给的变化关系,八个普法规划可以依次分为“政府独唱”“双向互动”“普治结合”“大格局”四个阶段模式。在不同阶段模式下,各地区各普法主体通过多种方式普法,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具体模式,并成为具有区域意义甚至全国意义的普法教育模式的实践来源。(剩余611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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