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股东会决议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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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为现代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股东会对于公司经营的作用举足轻重,股东会决议制度是现代公司最重要的一环。然而,我国《公司法》对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一般事项的高度自治,对股份公司股东大会举行的时间和地点的高度自由化、会议形式和参会规则的规定过于死板,这是我国现行公司股东会决议制度的重大缺陷,易使有限公司股东会沦为形式机构,对股份公司的股东参会造成障碍、侵害其出席权。(剩余602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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