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争议的多元化解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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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伴随着我国农村产权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争议化解的路径问题亟待研究。实践中,成员资格认定案件的主管机关不够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决议的法律性质模糊,这均是缘于对村民自治权之运行边界的认识不足。另外,现行立法中的解纷路径规制相对简略,亟需以村民自治权运行边界为原则进行路径优化,落实面向价值平衡的司法裁判理念,并结合“诉源治理”理念构建一套多元化纠纷解决办法。(剩余1824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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