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究竟归女方父母,还是女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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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了一起因彩礼引起的保管合同纠纷案。

2020年6月,经媒人介绍,张小某与案外人林某定亲,张小某的父母张某、王某收取聘金(彩礼)共18万元。之后张小某与林某于2020年8月17日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生育一女。张小某与男方共同生活期间,因男方家庭条件并不宽裕,为补贴生活支出,张小某多次向父母要求返还聘金,均遭到拒绝,甚至在张小某住院生产急需医疗费时,父母也不愿返还,故提起诉讼请求返还聘金18万元。(剩余30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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