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年度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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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等三部门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做好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年度监测评价工作。在“严格监督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应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和退出的具体条件、小户型的具体面积标准以及低租金的具体标准,并抓好落实,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符合小户型、低租金、面向新市民和青年人供应的要求;应出台具体措施,坚决防止保障性租赁住房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剩余1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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