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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全职太太离婚获93万元补偿

作为家庭主妇,在面对离婚纠纷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但是,家务劳动的价值不仅要被“看见”,更应该被“看重”。近日,山东芝罘法院审理了一起被告为全职太太的离婚案,有效维护了女方的合法权益。

原告朱某与被告刘某于2009年经人介绍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并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刘某在生育子女后辞去工作,一直在家照顾子女起居上学,所有收入靠朱某每月支付固定生活费。(剩余29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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