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摆平”到“规则之治”:社会矛盾纠纷治理的制度化转向与嵌入性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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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制度化本质上是规则之治,实现制度化治理是当下我国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议题。对于社会矛盾纠纷治理的制度化转向,现有研究尚侧重于整体、宏观向的考察,既缺少对制度化转向具体表现形态的梳理,也忽视了制度化转向在宏观制度环境中的嵌入性问题。X市A区矛调中心的治理实践在“结构—机制—行动”三个维度呈现了社会矛盾纠纷治理的制度化转向,具体表现为治理结构的一体化、治理机制的程序化与治理行动的规范化。(剩余1470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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