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治的“私”化:激发村民主体性的基础逻辑

——基于水城区积分制实践的社会学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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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乡村社会面临内生性治理力量式微的治理困境,主要表现为内生治理主体缺位、村民主体性缺失,由此阻碍治理有效乃至乡村振兴目标的推进。水城区的“诚信积分制”从村民主体视角出发,以清晰化逻辑将村级“公务”具象化为个体层面的“私务”,基于村民“私”的行动逻辑与家本位观念,人为构造出个人行为与自身、家庭成员及全村利益关联的行为责任连带机制,由此驱动村民的公共参与行为。(剩余1775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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