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时代数据可携权的迭代转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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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人工智能的技术革新建立在海量数据资源流通利用的基础之上,当前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存在数据供需两旺而无法有效对接的困境。作为重要的数据治理工具,我国数据可携权制度的局限性导致其在数据流通利用方面的潜能受限。域外数据可携权也面临相似的困境,但在法律范式上逐步从2.0模式转向3.0模式,其制度价值、适用范围、转移方式等方面均存在明显的迭代升级,并为最新的欧盟数据立法所采纳。(剩余2538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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