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持担保物权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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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在特定的交易模式中,担保物权可由他人代为持有。为使金融交易方式更加灵活便捷,应缓和担保物权设立上的从属性,允许为将来债权提供担保,在担保物权可得实现之时,主债权真实存在即可。在权利归属认定中,法院不宜恪守于权利登记内容,在不影响第三人权益的前提下,应尊重当事人间的真实意思表示,认定债权人为实际权利人。(剩余2298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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