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帐号丨忘记密码?
1.点击网站首页右上角的“充值”按钮可以为您的帐号充值
2.可选择不同档位的充值金额,充值后按篇按本计费
3.充值成功后即可购买网站上的任意文章或杂志的电子版
4.购买后文章、杂志可在个人中心的订阅/零买找到
5.登陆后可阅读免费专区的精彩内容
内容摘要:依据当代中国行政诉讼法“民告官”理念预设的原被告角色及其诉讼结构关系恒定模式,在有关行政协议争议的诉讼中,缔约的行政主体不能作为第一审原告。究其原因,《行政诉讼法》只承认了抗告诉讼(撤销诉讼)的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并将行政协议误读为行政行为的种类之一。行政协议因此也具有了行政行为的效力内容,并可以被作为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根据,替代了行政主体通过起诉方式解决缔约相对人不履约的诉讼模式。(剩余30464字)
登录龙源期刊网
购买文章
论行政主体的行政协议诉讼原告地位
文章价格:6.00元
当前余额:100.00
阅读
您目前是文章会员,阅读数共:0篇
剩余阅读数:0篇
阅读有效期:0001-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