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意见的司法功能及其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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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自2017年以来,我国法院开始在裁判文书中援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备案审查意见,但法院援引备案审查意见的案件数量较少,且存在错误援引、裁判结果与备案审查意见不一致等问题。备案审查意见不是法院的裁判依据,而是法院裁判的参考。对于法院而言,此类意见具有“作为拒绝适用违法规范性文件的理由”及“作为欠缺法律规则时的论证材料”的双重功能。(剩余225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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