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平台数据刑事调取的理论反思与规制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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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向网络平台调取数据是公安司法机关面对犯罪结构和案件特征变化的因应之举。数据调取的制度依据以概括授权的面貌散落在刑事诉讼规范体系和数字监管专门立法中,大型网络平台发布的具有指引属性的行业规范增强了数据调取的操作性,并在实践中形成了“基于公私合作的直接调取”与“面向数据共享的间接调取”两种模式。(剩余2281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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