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27”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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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草民闲来无事,为“4×7=?”争吵不休。

阿甲说:“4×7=27。”

阿乙说:“不对!应当是4×7=28。”

二人争得脸红脖子粗,从屋里到大街,拉扯着去打官司。一副势不两立的架势。

众乡亲个个惊讶:“还没见过这样的屁事官司,瞧瞧去,看县太爷如何断案。”

县太爷升堂,问明缘由,边拍惊堂木边喝道:“大胆刁民,竟敢为鸡毛蒜皮咆哮公堂!各打二十大板!”

尔后,县太爷发问:“有何话讲?”

阿甲是个浑球,“4×7”到底等于几,并不清楚,他叩头如捣蒜般说:“老爷,我认打。(剩余29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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