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一盏灯,替乾坤生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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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三年(1864),谭继洵时年四十三岁,在京任职户部八旗现审处,主“平八旗户口田房诤讼”。夫人徐五缘携长女嗣怀、次女嗣淑及次子嗣襄赴京,谭家由此在北京定居下来。

谭继洵在户部广西司、八旗现审处、井田科、捐铜局、收铜局、捐输局、军需局、则例馆等处任职十七年,正值清朝的所谓“同治中兴”时期。谭继洵深知世事人生的艰难,处世谨慎,办事勤勉。(剩余695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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