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审查标准的问题检视及规范重构
随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践的不断深入,明确规范性文件审查标准已成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关愈发关注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2017年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备案审查工作专题报告中就提出要“制定统一的备案审查工作规范,细化审查标准"。2019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委员长会议通过的《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对法律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了细化,并将其进一步细分为“合宪性审查标准”“政治性审查标准”“合法性审查标准"和"适当性审查标准"四个类型2。(剩余17042字)